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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船院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培训目标

本培训项目依据《山东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大纲》的培训要求,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小型船舶驾驶和轮机方面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能够适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培训项目

1.沿海航区100GT-500GT船舶船长、大副/二、三副培训

2.沿海航区220KW-750KW船舶轮机长、大管轮/二、三管轮培训

3.沿海航区未满100GT船舶船长/驾驶员培训

4.沿海航区未满220KW船舶轮机长/轮机员培训

5.沿海航区小型船驾机员培训

三、培训证书

完成全部培训,且满足出勤率要求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海事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并具备相应海上任职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者可向主管机关申请相应职务小型船员适任证书。

四、培训安排与费用


培训项目

培训时长

培训费用

备注

沿海航区100GT-500GT船舶船长/大副(一等)

36

4500


沿海航区100GT-500GT船舶二/三副(一等)

36

4500

沿海航区未满100GT船舶船长(二等)

25

3500

沿海航区未满100GT船舶驾驶员(二等)

20

3000

沿海航区小型船驾机员

20

3000

沿海航区220KW-750KW船舶轮机长/大管轮(一等)

36

4500

沿海航区220KW-750KW船舶二/三管轮(一等)

36

4500

沿海航区未满220KW船舶轮机长(二等)

20

3000

沿海航区未满220KW船舶轮机员(二等)

20

3000

※理论+实操集中授课,每项目满20人开班。

※以上培训费含适任培训资料费、考试费;均不含各项专业合格证培训费和考试费。

五、学员基础要求及准备材料

(一)报名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 16 周岁)

且初次申请不超过 60 周岁;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4.具备相应海上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资历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二)准备材料:472*354像素电子版白底彩照、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采集信息用)。

(三)体检要求: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要求(持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的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六、报名及咨询方式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翠岛路123号

电话:0532-85752015/2016 董老师

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QVNlgGB.aspx#

七、注意事项

1.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切后果自负。

2.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培训管理要求。

3.本期仅适用于为取得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考试、发证;报名时请务必确认航区和船舶类型。


青岛市黄岛区翠岛路123号

网站: www.lhgltjj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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